故意损毁他人财物1000元以内不可立案,但达到一定情况下可立案追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煽动他人毁坏财物、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或造成严重后果都可立案。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毁坏财物罪需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轻微情节可视为治安违法,处拘留或警告并罚款,同时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一、故意损毁他人财物1000元以内可以立案吗
不可以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损失金额虽未达到犯罪标准,但实施毁坏达到三次以上的;
2、故意煽动和纠集他人毁坏公司财物且人数超过三人的;
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财产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
4、故意毁坏财物,造成其他情形严重的后果的(比如造成他人心理、精神方面的伤害等)。
被害人的财物被故意损毁的,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进行侦查。
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量刑标准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
故意非法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结语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1000元以内无法立案。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在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情节严重程度时,方可构成犯罪。被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公安机关认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会立案侦查。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轻重而定,涉及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判决结果还可能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