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委托书代理权限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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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1 22:40:11
行政诉讼委托书代理权限如何写
行政诉讼委托书的代理权限应写明全权代理或者一般代理。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当事人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则也可以口头委托。【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导读行政诉讼委托书的代理权限应写明全权代理或者一般代理。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当事人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则也可以口头委托。【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行政诉讼委托书的代理权限应写明全权代理或者一般代理。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当事人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则也可以口头委托。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行政诉讼委托书代理权限如何写
行政诉讼委托书的代理权限应写明全权代理或者一般代理。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当事人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则也可以口头委托。【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