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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融违法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1 22: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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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融违法吗

法律分析:国家目前没有明确法律定性。但普遍认为,自融平台极有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存款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从资金流向看。一个自融平台,无论多大的实体,多大的规模,投资者都很难了解这家公司真实的净资产和债务状况。而P2P平台的这种多对一,即所有的投资人资金对应一个借款人的借款模式,就形成了风险聚集。法律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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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国家目前没有明确法律定性。但普遍认为,自融平台极有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存款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从资金流向看。一个自融平台,无论多大的实体,多大的规模,投资者都很难了解这家公司真实的净资产和债务状况。而P2P平台的这种多对一,即所有的投资人资金对应一个借款人的借款模式,就形成了风险聚集。法律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法律分析:国家目前没有明确法律定性。但普遍认为,自融平台极有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存款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从资金流向看。一个自融平台,无论多大的实体,多大的规模,投资者都很难了解这家公司真实的净资产和债务状况。而P2P平台的这种多对一,即所有的投资人资金对应一个借款人的借款模式,就形成了风险聚集。

法律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五)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七)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八)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九)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十)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十二)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十三)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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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融违法吗

法律分析:国家目前没有明确法律定性。但普遍认为,自融平台极有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存款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从资金流向看。一个自融平台,无论多大的实体,多大的规模,投资者都很难了解这家公司真实的净资产和债务状况。而P2P平台的这种多对一,即所有的投资人资金对应一个借款人的借款模式,就形成了风险聚集。法律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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