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企业涉及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位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金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将被追究刑责。
法律分析
私人企业不涉及挪用公款罪,私人企业为职务侵占罪或者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拓展延伸
董事长挪用公款案件的法律追究与惩罚措施
董事长挪用公款案件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涉及到公款的非法占有和滥用职权等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此类案件,法律会进行严厉的追究和惩罚。首先,调查机关会展开全面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接下来,根据挪用金额的大小、损害程度等因素,法律会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责任追究、罚款、追缴财产、行政处罚等。同时,对于董事长的职务也会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撤职、禁止担任相关职务等。这些措施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款的安全,同时也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醒其他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
结语
私人企业涉及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位人员若以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将受到立案追诉。董事长挪用公款案件是严重违法行为,法律将严厉追究和惩罚,包括刑事责任追究、罚款、追缴财产等措施。此举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款安全,并警示他人树立正确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