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主旨是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且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流程包括申请、决定、宣布、执行和解除。决定机关应在规定期限内审查决定。
法律分析
一、取保侯审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1、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5、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流程是什么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取保候审申请,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2、公安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其本人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名。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宣布取保候审后,应当立即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并告知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拟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征得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同意。以保证人方式保证的,还应当将取保候审保证书同时送达公安机关。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保证人的,还应当通知保证人解除保证义务。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要求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在7日内审查决定。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羁押期限届满、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以及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取保候审的流程包括申请取保候审、决定机关答复、公安司法机关宣布并签字、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送达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机关通知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决定机关审查决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有超期,可以要求解除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对重新犯罪的预防第五十二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强制措施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