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虽然该罪行的主要涉及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并不排除其他关系密切的人也会被认定为该罪行的主体。这些人实质上是变相或间接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所侵犯的客体与受贿罪所侵犯的客体存在相似性。
法律分析
影响公共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以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或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被认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其与国家工作人员有着特殊关系,实质上是变相或间接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其所侵犯的客体与受贿罪所侵犯的客体存在着相似性。
拓展延伸
哪些人可能构成影响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可能构成的人群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具有特定关系的人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具体来说,以下人员可能构成受贿罪:
1.国家工作人员:这是受贿罪的主要构成人群,包括各级人民政府、政治协商机关、民主党派、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关系。
3.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具有特定关系的人:主要包括在经济、贸易、金融、财政、教育、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由于与国家工作人员具有特定关系而可能获得利益的人。
4.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包括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权势、关系、优惠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受贿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到其影响的人员都会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来说,犯受贿罪同时有其他严重犯罪行为的,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结语
这段话强调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以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或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被认定为该罪的主体。同时,也指出这些人实质上是变相或间接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其所侵犯的客体与受贿罪所侵犯的客体存在着相似性。因此,我们应该认识到,除了直接接受贿赂的国家工作人员外,还有一些人也在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受贿,对公共利益产生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