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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管辖法院应如何确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1 09: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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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管辖法院应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属于侵权案件,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一、追索抚养费案件的管辖地的规定。追索抚养费案件管辖地的确定。1、应当到被告居住,工作,或者生活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起诉。2、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3、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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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交通事故属于侵权案件,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一、追索抚养费案件的管辖地的规定。追索抚养费案件管辖地的确定。1、应当到被告居住,工作,或者生活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起诉。2、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3、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交通事故属于侵权案件,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一、追索抚养费案件的管辖地的规定

追索抚养费案件管辖地的确定:

1、应当到被告居住,工作,或者生活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起诉;

2、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3、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起诉离婚可以不去人民法院吗

是的。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故离婚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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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管辖法院应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属于侵权案件,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一、追索抚养费案件的管辖地的规定。追索抚养费案件管辖地的确定。1、应当到被告居住,工作,或者生活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起诉。2、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3、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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