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劳动仲裁裁决送达书及送达证明。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适用法律错误、无管辖权、违反程序、伪造证据、隐瞒证据和仲裁员不当行为。劳动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双方应按裁决书履行义务,如有争议可申请撤销或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一、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劳动仲裁裁决送达书送达证明吗?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劳动仲裁裁决送达书送达证明,送达劳动仲裁裁决书后,都有送达回执。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执行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
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5、送达回执复印件。
二、劳动仲裁裁决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1、直接送达,以下情况都属于直接送达:
1)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由本人签收;本人不在的,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2)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3)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的效力。
3、邮寄送达。
4、转交送达。
5、公告送达。
三、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在我国,仲裁劳动仲裁实行的也是一裁终局制,所以,从劳动仲裁裁决书送达到劳资双方以后,双方就应该按照仲裁裁决书履行应尽义务,如果对劳动仲裁裁决书有争议,也有相应的司法救济途径,比如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结语
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劳动仲裁裁决送达书送达证明,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法律文书副本等。送达方式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或公告送达。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法律错误、无管辖权、违反程序、伪造证据、隐瞒证据、仲裁员不当行为。劳动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双方应履行义务,如有争议可申请撤销或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