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产假158天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
教师产假158天是按自然日计算的,这意味着包括了周末的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的基本产假为98天,如果遇到难产会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则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一些地区根据当地政策对产假有额外的延长,例如北京市女职工产假为158天。在享受产假期间,如果遇到寒暑假,产假不会因此中断或减少,因为产假是连续的休息时间,不受学校假期安排的影响。产假期间的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通常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前提是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生育保险费。
教师产假的计算方式:
1. 计算起始日:产假通常从孩子出生当天开始计算;
2. 包含周末:产假天数包括周六和周日;
3. 节假日计入:法定节假日也计算在产假天数内;
4. 连续计算:产假为连续计算,不因节假日或周末而中断;
5.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产假期间遇到国家规定的其他休假,如春节等,这些假期仍旧计入产假天数中。
综上所述,教师产假为158天,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的基本产假为98天,但一些地区根据当地政策有额外的延长。在享受产假期间,即使遇到寒暑假,产假也不会中断或减少。产假期间的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通常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前提是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生育保险费。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