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购买保险时没有告知过去曾经患有脑干病,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理赔,因为保险合同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成立的。未告知重要疾病或病史情况,属于保险人的隐瞒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可能会对理赔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条:保险合同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订立的,双方应当如实告知。
2.《合同法》第十一条:当事人订立或者变更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或者保险标的所处风险状况的披露义务,应当以合理方式告知被保险人。
4.《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5.《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通知、鉴定、理赔等义务,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购买保险时应如实告知过去的重要疾病或病史情况,以避免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同时,保险公司也有履行披露义务和理赔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