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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产不能被继承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2 02: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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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产不能被继承

不能被继承的房产有两类。第一类,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的规定。第二类:农村宅基地房屋。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只有同属于本集体组织的才可以继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一、农村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1、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人以及对系争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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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能被继承的房产有两类。第一类,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的规定。第二类:农村宅基地房屋。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只有同属于本集体组织的才可以继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一、农村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1、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人以及对系争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


不能被继承的房产有两类:

第一类,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的规定。

第二类:农村宅基地房屋。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只有同属于本集体组织的才可以继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一、农村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1、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人以及对系争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

2、未成年人与其他家庭成员以一户的名义共同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或房屋建设的许可,其父母等投资建造的行为,可视为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一户农村村民的共同投资,该未成年人享有共同所有权。

3、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房屋权利人,原权利人已死亡的,可依继承关系处理。

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按户计算,且应由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当该户出现人口减少或个别转出本集体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如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则由该户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补偿款,但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

5、房屋拆迁后尚未实际取得安置房的,当事人要求确认或分割安置房购买权的,法院可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但在裁判理由中告知当事人可在房屋实际面积、位置等确定后再行主张。

农村宅基地拆迁有着很强的身份属性,非本村居民是不能作为安置对象的。

但是,非拆迁地居民因继承享受动迁利益的,也仅以房产的动迁价值为准,不享受其他的动迁政策。最主要的还是要依据本拆迁地块的动迁政策而定。

二、宅基地住宅转让条件

1、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可以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是指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因为宅基地本来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所以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不算违法

3、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只有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买卖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只是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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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被继承的房产有两类。第一类,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的规定。第二类:农村宅基地房屋。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只有同属于本集体组织的才可以继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一、农村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1、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人以及对系争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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