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条存在下列情况的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打的收条,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打的收条没有经过其代理人追认的。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出具的收条。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收条。
4、收条内容违法法律规定的。
一、无效的购房合同都有哪些
常见的无效购房合同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无效民事行为指哪些呢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怎么识别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第一、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而且是确定的绝对的无效,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不过是不确定的有效。
第二、无效合同的无效是当然无效,任何人都可作出意思表示来主张或认定其无效,而可撤销合同要成为确定的无效,必须是有权人作出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三、无效合同因一方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可撤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可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