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经营权租赁合同应遵守租赁物内容、期限、登记备案等规定;违约金应根据违约情况约定,过高或过低可予调整;无效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虚假表示、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方有权调整租金。
法律分析
一、签订酒店经营权租赁合同应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怎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酒店经营权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酒店要租赁经营场所的话,一般情况下都会跟出租方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的,而且,现在的商铺租金是不固定的,所以,出租方跟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不会特别长,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方是有权利调整租金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签订酒店经营权租赁合同需要遵守以下规定:合同应明确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租赁合同应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合同效力。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采用书面形式。违约金的标准可由当事人约定,过高或过低的违约金可根据情况予以调整。酒店经营权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虚假表示或隐藏行为、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方有权调整租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