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非机动车无过错时,机动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偿,超出部分按过错比例分担;非机动车故意碰撞机动车时,机动车不承担赔偿责任。虽然类似事故频繁发生,但赔偿应根据具体后果确定,非机动车违规行为也需考虑。
法律分析
1、机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相撞的这些交通事故,可能每天都在各地的城市道路当中不断的上演着,但类似于这种情况,就一定认为是机动车赔偿的想法是错误的。非机动车不遵守基本的交通红绿灯指示,肆无忌惮的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甚至是逆向行驶的违章行为层出不穷,赔偿项目也是要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后果来确定的。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非机动车没有过错,机动车一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在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责任按比例分担;如果非机动车有过错,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可适当减轻;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于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应根据具体后果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六十七条 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条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七十七条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