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包括房地产权属证书复印件、租赁申请表、租赁合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书、转租书面证明等,资料需为复印件并核对原件。其他有效凭证可包括建设工程许可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违章建筑处理凭证、购房合同等。
法律分析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携带的材料具体如下: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供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与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7、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其他有效凭证是指房地产权属证书以外的凭证,即:
1、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许可证明;
2、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3、违章建筑被依法处理后保留建筑物的凭证;
4、商品房购房合同、发票;
5、其他能证明房屋权属的凭证。
拓展延伸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流程及要求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指将租赁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备案登记的程序。根据相关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安全检测报告等。登记备案的目的是确保租赁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保护租赁双方的权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流程一般包括填写登记申请表、提交相关文件、缴纳登记费用等步骤。要求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完成备案手续,确保提供的文件真实有效。通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可以有效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维护租赁交易的公正性和稳定性。
结语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确保租赁交易合法性和安全性的重要程序。申请人需携带房产证、租赁合同等文件,并按规定的流程办理备案手续。通过登记备案,维护租赁市场的公正和稳定。请注意提供真实有效的文件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