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生育金必须上班才能拿到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2 01:41:35
文档

生育金必须上班才能拿到吗?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申领条件:1、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第十三条 企业虚报、冒领生育津贴或生育医疗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追回全部虚报、冒领金额,并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处罚。企业欠付或拒付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对职工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申领条件:1、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第十三条 企业虚报、冒领生育津贴或生育医疗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追回全部虚报、冒领金额,并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处罚。企业欠付或拒付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对职工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视情况而定。申领条件:1、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十三条 企业虚报、冒领生育津贴或生育医疗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追回全部虚报、冒领金额,并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企业欠付或拒付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对职工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文档

生育金必须上班才能拿到吗?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申领条件:1、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第十三条 企业虚报、冒领生育津贴或生育医疗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追回全部虚报、冒领金额,并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处罚。企业欠付或拒付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对职工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