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房产证拆迁补偿的方式如下:
1、以产权证书和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支付房屋重置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
2、补偿数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3、具体补偿金额由征收部门委托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确定;
4、补偿项目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房产证的拆迁补偿制度:
1、货币补偿:根据房屋评估价值和相关政策,给予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货币补偿;
2、产权调换:提供与被拆迁房屋相当的其他房产,进行产权上的置换;
3、房屋回迁权:在拆迁区域内重建后,优先保障被拆迁人有权回迁至新建的房屋;
4、搬迁补助:为了弥补搬迁过程中的损失和不便,给予一定的搬迁补助费;
5、临时安置补助:在新房建设期间,对被拆迁人给予临时居住地的租金补助。
综上所述,国有房产证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支付房屋重置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补偿数额不得低于市场价格,具体金额由评估机构确定,补偿项目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