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资料、办理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在新生儿落户等事务的办理中,出生医学证明是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或受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保健手册回执单和母亲出院结账单等资料,婴儿出生1个月内办理为宜,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办理
法律分析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在新生儿落户等事务的办理中,出生医学证明是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资料: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
2、新生儿父母或者受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保健手册回执单
4、母亲出院结账单。
办理时间:婴儿出生1月内
因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延迟办理,将给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带来一些不便,甚至需要提交亲子鉴定证明才能顺利办好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地点:新生儿出生的医院
要在住院分娩后及时填写首次签发申请表,并在医院办理。
注意事项:
1、首先要提前取好新生儿姓名。新生儿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用字必须依据《通用规范汉字表。出生医学证明一旦打印,新生儿姓名不能更改。
2、新生儿父母或受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得借用、伪造身份证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或带来的不便,由新生儿父母自己承担。
出生医学证明分正页、副页,正页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妥善保管,副页则交户籍登记机关作为出生人口登记的凭证。在办理户口登记之前,正页和副页不得私自拆切,否则将成为无效证明。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新生儿出生后30天内,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向婴儿出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长沙作为湖南省的省会城市,也适用这一规定。长沙的新生儿父母在婴儿出生后30天内,可以向长沙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提供婴儿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同时需缴纳一定的费用。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核提交的材料后,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发放《出生医学证明》。
总之,长沙的新生儿父母在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时,应当遵循相关规定,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结语
结语: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落户等事务办理的必要材料之一,所需资料包括首次签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或受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保健手册回执单和母亲出院结账单。办理时间限制为婴儿出生1个月内,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办理地点为新生儿出生的医院,注意事项包括要提前取好新生儿姓名,新生儿父母或受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得借用、伪造身份证件。正页和副页分别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妥善保管和作为出生人口登记的凭证,办理户口登记之前,正页和副页不得私自拆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
(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
上款第(三)项出具的有关医学证明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分工合作,为公民提供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区组织建立协作机制,为老年人、孤残儿童提供安全、便捷的医疗和健康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第四章 技术鉴定 第二十六条 从事医学技术鉴定的人员,必须具有临床经验和医学遗传学知识,并具有主治医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医学技术鉴定组织的组成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名,同级人民政府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