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期间计算规则:开始时和日不计入期间;期满日若是节假日,则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途中时间不计入期间;期满前寄出的诉讼文书不算过期。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期间的计算:
1、如果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如果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3、民事诉讼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拓展延伸
如何正确计算民事诉讼期间?
正确计算民事诉讼期间是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重要一环。首先,应了解民事诉讼期间的起始和终止时间。起始时间通常是根据法律规定或法院裁定确定的,如合同履行期限、侵权行为发生时间等。终止时间则取决于具体情况,可以是法律规定的期限、法院裁定、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等。在计算期间时,需注意是否有法定假日、节假日等暂停期间,这些时间通常不计入诉讼期间。此外,还需考虑是否存在延期、中止、复议等情况,这些情况可能会影响期间的计算方式。综上所述,正确计算民事诉讼期间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正确计算民事诉讼期间是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重要一环。起始时间不计入期间内,终止时间以法定日期为准。法定假日、节假日等暂停期间不计入诉讼期间。在计算期间时,需考虑延期、中止、复议等情况。综上所述,正确计算民事诉讼期间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