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房合同大体上是全国统一的。该合同一般都包括买卖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房屋的名称、位置、价款等情况;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一、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呢
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有: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二、买卖合同订立的内容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卖合同订立的内容注意事项有:
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格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买卖合同的内容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法、合同中使用的文字和效力等。
三、农村房屋买卖协议书应该怎样写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签订合同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房屋的位置、大小等信息;3、成交的价款;4、支付的期限以及方式;5、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可根据具体情况补充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