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无力履行债务的人及长期不还债的情况。对于无力履行债务的人,可以协商分期或延期偿还债务,但如果无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则债权无法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借款人可以申请债务展期,且人民法院可终结执行,若借款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且无收入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对于长期不还债的情况,应注意催讨并及时起诉,以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没有能力履行债务的人怎么办
1、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有两种情况,如果是暂时无力履行的,可以和债权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债务。如果没有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债权就无法清偿。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1、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2、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处理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与债权人协商分期或延期偿还债务;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借款人可以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话可以展期;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债务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在债务人长期不还债的情况下,出借人应注意催讨,并在逾期后适时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起诉有助于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从而保护出借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