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工程质保金3%是什么意思?
最新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老办法》并未强制性要求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只是规定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实践中虽然大部分工程项目的质保金的预留比例未超过3%的最新规定,但对于一些新型或风险较大的项目,发包人还是会预留较大比例的工程质保金,作为其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
民法典安装工程是承揽合同吗
《民法典》规定安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合同都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安装工程是承揽合同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安装工程属于承揽合同。因为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返还工程质保金是多久时间
当事人对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人应当将质量保修金返还给承包人,即发包人应当自接受建设工程之日起2年内将质量保修金返还给承包人。
返还工程质保金要多长时间
当事人对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人应当将质量保修金返还给承包人,即发包人应当自接受建设工程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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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将质量保修金返还给承包人。 该内容由 王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