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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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2 00:14:04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第六十九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导读《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第六十九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第六十九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第六十九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