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捕的走私犯罪案件被告人,应该积极配合调查,并在被告知自己的权利后自行选择辩护人或者委托律师进行辩护;若无法支付辩护费用,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国家指定的辩护律师;在案件审判前,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如有犯罪事实,应认真悔罪,并主动向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被告人有权选择辩护人或者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被告人无经济能力支付辩护费用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申请国家指定的辩护律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在案件审判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取保候审:(一)具有固定的住所或者单位,能够保证不逃避审判;(二)身患重病或者其他严重原因需要暂予监外执行;(三)不取保候审可能导致身心重大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