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单位停工、停产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按规定处理。
法律分析
六个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拓展延伸
待岗员工辞退后的法律保护措施是什么?
待岗员工辞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他们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措施。首先,雇主在辞退待岗员工时需要遵守劳动法规定的程序,包括提前通知、听证等程序要求。其次,待岗员工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未支付工资、年假、加班费等。此外,待岗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劳动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保护措施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待岗员工在辞退后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待岗员工在辞退后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措施。雇主需要遵守劳动法规定的程序,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待岗员工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的保护措施可能因地区和情况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