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属于公民的财产权利。
继承权是指公民在死亡后,其财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权利。这是公民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公民财产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配偶和子女属于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没有先后之分。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位以及第二顺位,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用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的方式,对其财产作出任何处理的。
2、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放;遗产分割以前遗嘱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入表示放弃受遗赠的。其所放弃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继承。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只要继承人实施了丧失继承权的行为,不论该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均丧失继承权。对于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中指定由该继承人领受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继承。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继承能力和受遗赠能力消灭,因而就不能继承和接受遗产。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就是无效遗嘱。
6、遗嘱未处分的遗产。被继承人虽然立有遗嘱,但还有部分遗产在其遗嘱中并不作处理,则该部分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综上所述: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利,与公民的个人财产直接相关。当一个人死亡时,他的财产通常会由其继承人继承。继承权的存在使得公民在死后能够将其财产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分配,从而保护其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