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1.一般的安全技巧:
与对方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直接的目光对视(具对抗性),不要随便打断患者的谈话,要有安全的逃离通道,及时发现患者愤怒的迹象,取走患者携带的危险饰品如眼镜、耳环、打火机等。
2.检查技巧:
避免给患者过度的刺激(声响、强光),予以足够的个人空间,尽量保持开放的身体姿势,尊重、镇静、耐心、认可患者有意义的感受,向患者表示随时随地的帮助意愿,多作言语安抚和教育指导(症状、用药、不良反应)以减少患者对治疗的恐惧,劝阻患者停止暴力行为无效时,则予身体约束,必要时予入院约束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条 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应当受理。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