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后父母给首付房产证只有自己子女名字属个人财产,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属于子女个人财产。婚后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其他应归一方财产包括专用财产、保险金、荣誉奖品等。
法律分析
婚后父母给首付房产证只有自己子女名字属个人财产吗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结语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房产证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夫妻一方或双方还贷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属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其他归一方财产包括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等专用财产、保险金、荣誉奖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