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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残无业申请条件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2 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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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残无业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1.具有本区常住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满16周岁、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并符合上海市重残标准(视力残疾1-2级、肢体残疾1级、智力残疾1-3级、精神残疾1-2级)的无业人员。2.具备上述条件,虽已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但尚未享受养老金且本人无经济收入的无业残疾人。3.不能通过劳动获得经济收入的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全部申领结束后,才能申请生活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各级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第二十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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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1.具有本区常住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满16周岁、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并符合上海市重残标准(视力残疾1-2级、肢体残疾1级、智力残疾1-3级、精神残疾1-2级)的无业人员。2.具备上述条件,虽已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但尚未享受养老金且本人无经济收入的无业残疾人。3.不能通过劳动获得经济收入的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全部申领结束后,才能申请生活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各级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第二十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法律分析:1.具有本区常住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满16周岁、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并符合上海市重残标准(视力残疾1-2级、肢体残疾1级、智力残疾1-3级、精神残疾1-2级)的无业人员;

2.具备上述条件,虽已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但尚未享受养老金且本人无经济收入的无业残疾人;

3.不能通过劳动获得经济收入的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全部申领结束后,才能申请生活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各级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二十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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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残无业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1.具有本区常住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满16周岁、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并符合上海市重残标准(视力残疾1-2级、肢体残疾1级、智力残疾1-3级、精神残疾1-2级)的无业人员。2.具备上述条件,虽已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但尚未享受养老金且本人无经济收入的无业残疾人。3.不能通过劳动获得经济收入的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全部申领结束后,才能申请生活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各级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第二十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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