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在经营过程中应该符合哪些要求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2 18:38:56
黑龙江省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在经营过程中应该符合哪些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有效隔离;(二)具有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生产加工场所和相应的卫生条件;(三)具有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工艺、设备或者设施;(四)具有现行有效的产品执行标准;(五)具有必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风险提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应当落实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原辅材料采购验证及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要求。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及原辅材料,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辅材料。法律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四条。
导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有效隔离;(二)具有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生产加工场所和相应的卫生条件;(三)具有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工艺、设备或者设施;(四)具有现行有效的产品执行标准;(五)具有必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风险提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应当落实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原辅材料采购验证及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要求。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及原辅材料,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辅材料。法律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四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有效隔离;(二)具有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生产加工场所和相应的卫生条件;(三)具有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工艺、设备或者设施;(四)具有现行有效的产品执行标准;(五)具有必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风险提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应当落实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原辅材料采购验证及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要求。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及原辅材料,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辅材料。
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四条
黑龙江省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在经营过程中应该符合哪些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有效隔离;(二)具有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生产加工场所和相应的卫生条件;(三)具有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工艺、设备或者设施;(四)具有现行有效的产品执行标准;(五)具有必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风险提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应当落实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原辅材料采购验证及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要求。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及原辅材料,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辅材料。法律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