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颅底骨折属于轻伤。《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交通事故怎样计算赔偿金额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6、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7、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8、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
9、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10、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