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试用期合法吗?试用期不得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六个月,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成立。用人单位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可能存在法律风险,违反规定的延长试用期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劳动者有权利使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试用期合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签订劳务合同中的试用期限是员工所在单位根据合同年限自行而定。劳动年限为1年以下(含1年)一般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年限为1-3年以下(不含3年),一般试用期为两个月至三个月;3年以上(含3年)固定期或无固定期年限,国家劳动法规定员工试用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您若签的是三年期合同,只要试用期没有超过六个月就是合法的。
二、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条款是劳动合同的特殊条款,《劳动部对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三、用人单位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的法律风险
司法实践中大量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该劳动者。用人单位这样做的目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所约定折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延长试用期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争议,劳动者可以使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所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延长试用期,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