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段内容介绍了董事在上市公司中的权利,包括认可重大关联交易、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公开征集投票权等。同时,还指出了董事的定义和应满足的条件。
法律分析
董事具有以下权利:
1.对于重大关联交易,应先由董事认可,再提交董事会讨论;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权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拓展延伸
董事的职责和提名方式
董事是指不受公司控制、具有思考和判断能力的董事,其职责是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和治理。
董事的提名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另一种是由股东大会提名。对于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的方式,董事的提名应当经过董事会的相关程序和表决,并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由股东大会提名的方式,董事的提名应当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和表决,并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提名方式上,董事应当具有性和客观性,不应受到公司管理层的干扰和影响,以确保其性和公正性。同时,董事提名程序也应当公开透明,以保证公司和股东的知情权。
董事是保障公司治理和投资者权益的重要力量,其提名方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其性和公正性。
结语
董事在上市公司中具有重要的权利和职责。他们的权利包括认可重大关联交易、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以及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征集投票权。此外,董事应具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客观判断关系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一百零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十九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