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介绍了遗嘱补助享受的条件和项目,以及遗属补助申请的时限。男性满六十周岁,女性满五十周岁,因工死亡的女性满五十五周岁,且未满十六周岁或十六周岁以上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受抚养人,家属完全丧失了工作能力且无收入来源的遗属,在符合条件时,不能申请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至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或230元,具体标准
法律分析
一、遗嘱补助享受的条件
(一)男性满六十周岁,女性满五十周岁,因工死亡的女性满五十五周岁;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十六周岁以上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受抚养人;家属完全丧失了工作能力且无收入来源。被扶养人死亡时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在符合条件时,不能申请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遗嘱补偿项目
(一)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陕劳险发[1986]138号规定执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三、遗属补助申请有时限吗
(一)领取丧葬费期限为1年。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拓展延伸
遗嘱补助是一种为解决遗嘱中缺乏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内容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而设立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遗嘱补助申请条件及标准包括以下几点:
1. 遗嘱必须是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内容必须明确;
2. 申请遗嘱补助的必须是遗嘱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见证人;
3. 申请遗嘱补助的必须提供与遗嘱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遗嘱的原件和有关证明文件等;
4. 申请遗嘱补助的必须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
遗嘱补助的申请程序相对较为复杂,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来完成。如果遗嘱内容不明确或者有争议,需要经过的判决来确定遗嘱的效力,然后再进行遗嘱补助的申请。因此,在遗嘱中应该详细约定遗嘱补助的申请条件和程序,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