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是否需要详细告知过去已经治愈的恶性肿瘤?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2 20:57:56
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是否需要详细告知过去已经治愈的恶性肿瘤?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包括过去治愈的疾病情况。因为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是决定是否接受保险以及保费金额的重要因素。被保险人对过去的疾病未作如实告知,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拒绝赔付。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身体状况、健康状况、职业、既往病史等。若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尽此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
导读法律分析: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包括过去治愈的疾病情况。因为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是决定是否接受保险以及保费金额的重要因素。被保险人对过去的疾病未作如实告知,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拒绝赔付。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身体状况、健康状况、职业、既往病史等。若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尽此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包括过去治愈的疾病情况。因为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是决定是否接受保险以及保费金额的重要因素。被保险人对过去的疾病未作如实告知,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身体状况、健康状况、职业、既往病史等。若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尽此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是否需要详细告知过去已经治愈的恶性肿瘤?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包括过去治愈的疾病情况。因为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是决定是否接受保险以及保费金额的重要因素。被保险人对过去的疾病未作如实告知,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拒绝赔付。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身体状况、健康状况、职业、既往病史等。若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尽此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