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也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买房需注意夫妻双方到场签约、申请房贷并办理过户手续。提供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和其他必要证件,注意按揭贷款时高收入方可提供收入证明。
法律分析
一、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不是共同财产
1、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没有特别约定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双方各自通过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买房应该注意什么
1、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2、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各种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后买房时,夫妻双方需要特别留意签约、房贷申请、交易过户等环节,并提前准备好所需的证件。夫妻共同买房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