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假药将受到严厉惩罚,包括没收违法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整顿停产停业,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罚款,金额为违法药品货值的十五倍至三十倍;货值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者将吊销药品许可证,十年内不得再申请。
法律分析
生产用于治疗传染病的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
拓展延伸
打击假药犯罪:加强对生产、销售传染病治疗药物的监管措施
打击假药犯罪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举措。针对生产、销售传染病治疗药物的监管,需要加强相关措施。首先,建立严格的生产许可制度,确保药物生产环节符合标准,杜绝假药流入市场。其次,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加大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假药销售行为。同时,加强对药品的质量检测和监控,确保治疗药物的安全有效性。此外,加强公众教育,提高公众对假药的辨识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通过综合施策,我们可以有效打击假药犯罪,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维护社会健康稳定。
结语
打击假药犯罪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举措。加强生产许可制度,杜绝假药流入市场;加强药品市场监管,打击假药销售行为;加强药品质量检测和监控,确保治疗药物的安全有效性;加强公众教育,提高辨识能力。综合施策,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维护社会健康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