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能担任董事的人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因贪污、贿赂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未满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或法定代表人且对破产负责,未满三年;4、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对吊销负责,未满三年;5、有大额未清偿债务。
法律分析
不能担任董事的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民事行为能力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拓展延伸
董事资格审查的重要性
董事资格审查的重要性在于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性和专业性。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董事在决策和监督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资格审查可以确保董事具备必要的知识、经验和背景,能够思考、客观判断,并有效履行职责。这种审查可以减少潜在的利益冲突和不当行为的风险,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声誉。同时,资格审查也有助于提高董事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为公司提供更好的治理和决策支持。因此,董事资格审查是确保公司良好治理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公期发展和股东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董事资格审查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只有排除了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才能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性和专业性。资格审查有助于保护股东利益、减少利益冲突和不当行为的风险,维护公司声誉和长期发展。同时,审查也提高董事的素质和专业水平,为公司提供更好的治理和决策支持。董事资格审查是确保公司良好治理的重要环节,对公司和股东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