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区分有以下两点:
1、财产性质不同,婚前财产是在婚前已经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人所得的财产;
2、财产内容不同,婚前财产包括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一方婚前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而婚后财产的内容则包括夫妻双方婚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
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