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探视权是指父母或监护人依法享有的对子女进行探视、照顾和保护的权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应该明确,包括前往孩子居住的地方或将其带到自己家中探视,以及探视的时间和频率等。在离婚后,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可以到起诉维护自己的财产权和探视权。
法律分析
孩子探视权应包括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如前往孩子居住的地方或将其带到自己家中探视),以及探视的时间和频率(如每月探视一次)。
一、探视权可以带孩子回家住吗
探视权可以带孩子回家住。若经对方同意或双方约定,则有探视权的一方可将孩子带回家住。强制执行探视权不能直接强制执行子女的人身探视行为,而是通过拘留拒绝履行协助对方行使探视权的相关个人和单位;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孩子见面,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二、离婚之后不给看孩子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到起诉。维护自己应该有的财产权和探视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在离婚以后,应该对婚前的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对于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是有探视权的,所以当事人是可以正常的看孩子的,不过当事人看孩子的方式和时间是需要双方进行协商的。不能协商的,可以交由进行调解,最终决定如何行使探视权。
拓展延伸
不履行探视权有什么后果
不履行探视权一般指的是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拥有对孩子的探视权,但擅自放弃和孩子单独相处联系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一般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具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结语
探视权是保障孩子权益的重要措施,包括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行使探视权时应尊重对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经对方同意或双方约定,探视权方可将孩子带回家住。若离婚后不给看孩子,当事人可到起诉维护自己的探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