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商洛市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1、《食品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但是,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备案管理。
二、商洛市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受理条件
(一)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保健食品;
(二)陕西省境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三)陕西省的国产保健食品原注册人。
三、商洛市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办理材料
1、保健食品备案检验申请表
2、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登记表
3、产品名称相关检索材料
4、三批中试以上规模工艺生产的产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卫生学、稳定性检验报告
5、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包装材料种类、名称及标准
6、产品技术要求材料
7、三批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全项目检验报告
8、备案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
9、保健食品备案检验受理通知书
10、原料、辅料合理使用的说明,及标签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制定符合相关法规的说明
11、产品标签、说明书
12、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证明文件
13、其他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
14、产品配方材料
15、产品生产工艺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