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兽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提交兽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提供生产场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布局图及功能区布局图;提供生产场所使用权的证明文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设施设备清单;提交管理制度的文本;提供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兽用医疗器械的分类标准:
1、根据风险等级:兽用医疗器械通常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三类,第一类风险最低,第三类风险最高;
2、根据使用对象:分为专门针对某种动物的医疗器械,如犬用、猫用,或者是针对多种动物的通用型医疗器械;
3、根据使用部位:如外用、内用、体外诊断器械等;
4、根据作用原理:分为物理作用、化学作用、生物作用等不同原理的医疗器械;
5、根据是否为一次性使用:分为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和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
综上所述,办理兽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需提交申请表、场所布局与使用权证明、法定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兽医资格证书及复印件、设施设备清单、管理制度文本以及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能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 (三)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 (四)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五)符合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