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额度的查询方法如下: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查验平台,输入代码、号码、开票日期、校验码及验证码进行查询;
2、使用AdobeReader软件打开电子PDF文件,查看电子签章的信息,确认签章单位与印章单位一致,签名时间与开票日期一致;
3、在开票系统中查看单张开票最高金额;
4、查看剩余额度,进入开票系统点击“状态查询”,查到开票限额。
电子的使用规范:
1、电子的定义:电子是指以电子方式存储的信息,具有法律效力、票据作用和财务凭证功能;
2、电子的种类:电子按照用途和领域可以分为电子普通、电子专用等多种类型;
3、电子的开具:开具电子需要使用经过税务机关认证的开票软件,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生成信息;
4、电子的验真:接收方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者访问税务局指定的网站进行真伪的验证;
5、电子的保存:电子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保存,以备日后查验和核对。
综上所述,查询电子额度可以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查验平台、使用AdobeReader查看电子签章信息、在开票系统中查询单张开票最高金额以及检查剩余额度等多种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十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规或者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的主管机关,负责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专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