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法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拒绝给付保险金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情形。然而,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排除高血压等疾病的保障范围,则保险人拒赔属于违反保险合同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二条 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不得无故拖延支付保险金或者拒不支付保险金。
第十三条 保险人拒绝赔偿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或者拒不支付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并有权请求保险人支付利息。
《保险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保险合同中不得有排除保障责任的条款。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拒绝承保或者拒绝赔偿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应当告知被保险人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
《保险合同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费的计算方法、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保险事故的认定和理赔程序、保险金的给付、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保险合同的转让和受让、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第三十七条 保险人不得在保险合同中规定除本法所列情形以外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