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转移手续可在市社保中心关系科办理,需携带转入地社保开具的商转函和个人养老保险手册。单位办理增员手续后,市社保中心会发放养老保险手册,遗失可携带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到市社保中心补办。医保可因工作单位变动在不同统筹区转移,需提供个人帐户商转函和转移申请表到医保中心办理。社保办理流程包括申请转移、审核、接收函发出、手续办理和通知等步骤。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可选择补缴。
法律分析
是可以转移的。应先到市社保中心关系科办理减员手续,带转入地社保开具的商转函、职工个人养老保险手册到福州市社保中心个帐科转移窗口办理。
单位到市社保中心办理增员手续后,市社保中心会发放职工的养老保险手册给单位,您可以向原单位索要。如果确实遗失了,您可以携带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到市社保中心补办。
医保问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劳动年龄段人员医保关系(退休人员医保关系不能转移)可以因工作单位变动而在不同统筹区转移。若您在异地(省外)工作后,您的医保个人帐户资金可以转移。办理个人帐户转移请提供:异地(省外)用人单位为您参保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个人帐户商转函及填写《福州市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转移申请表》一式三份,到福州市医保中心基金科即可办理个人帐户转移(如异地医保经办机构不接受个人帐户资金转移,福州市医保中心可将资金存入您指定的农行帐户)。
相关知识:社保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结语
在办理社保转移时,应先到市社保中心关系科办理减员手续,并携带转入地社保开具的商转函、个人养老保险手册到福州市社保中心个帐科转移窗口办理。对于遗失的养老保险手册,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市社保中心补办。至于医保问题,工作单位变动后,医保个人帐户资金可以转移,需提供异地用人单位出具的个人帐户商转函及相关申请表到福州市医保中心办理。社保办理流程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办理时间约为15个工作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是否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