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怀孕期间换单位不影响生育津贴。
单位补缴社保不会影响生育津贴的领取,因为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之一是生育保险处于在保状态。只要累计缴纳满12个月,并且在领取期间没有出现断缴,就可以正常享受生育津贴。即使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换了单位,只要保证缴纳不中断、不补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仍然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如果原先的用人单位已经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换了单位后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而生育津贴的计算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发的。
社保的生育保险规定:
1、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涵盖了在职员工、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其他社会成员;
2、生育保险的缴费方式:通常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不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3、生育保险的待遇内容: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等;
4、生育保险的申领条件:参保人员需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5、生育保险的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在更换工作单位时,其生育保险关系可以进行转移,保障连续性。
综上所述,怀孕期间换单位不会影响生育津贴的领取,只要保证缴纳不中断、不补缴,并符合相关条件,仍然可以申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