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赠与合同撤销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2 13:20:17
文档

赠与合同撤销相关法律规定

赠与合同的撤销及赠与房屋未过户的有效性问题:赠与合同可通过通知受赠人撤销,法定撤销情形要在一年内行使;赠与房屋未过户,只要赠与人清楚赠与后果,赠与合同有效,但房屋权利需过户;未过户的赠与合同仍有效,赠与人不能反悔,否则需赔偿损失;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允许赠与人悔约,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履行或赔偿损失。法律分析;一、怎样办理赠与合同的撤销。民法典规定,赠与人行使撤销撤销权的,撤销赠与合同时要通知受赠人,受赠人收到通知后,赠与合同撤销。如果是出现法定撤销情形的,赠与人要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推荐度:
导读赠与合同的撤销及赠与房屋未过户的有效性问题:赠与合同可通过通知受赠人撤销,法定撤销情形要在一年内行使;赠与房屋未过户,只要赠与人清楚赠与后果,赠与合同有效,但房屋权利需过户;未过户的赠与合同仍有效,赠与人不能反悔,否则需赔偿损失;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允许赠与人悔约,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履行或赔偿损失。法律分析;一、怎样办理赠与合同的撤销。民法典规定,赠与人行使撤销撤销权的,撤销赠与合同时要通知受赠人,受赠人收到通知后,赠与合同撤销。如果是出现法定撤销情形的,赠与人要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的撤销及赠与房屋未过户的有效性问题:赠与合同可通过通知受赠人撤销,法定撤销情形要在一年内行使;赠与房屋未过户,只要赠与人清楚赠与后果,赠与合同有效,但房屋权利需过户;未过户的赠与合同仍有效,赠与人不能反悔,否则需赔偿损失;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允许赠与人悔约,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履行或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一、怎样办理赠与合同的撤销

民法典规定,赠与人行使撤销撤销权的,撤销赠与合同时要通知受赠人,受赠人收到通知后,赠与合同撤销。如果是出现法定撤销情形的,赠与人要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房屋没有过户,赠与合同有效吗

赠与房屋未过户,赠与合同有效

赠与合同是否有效,与房屋有没有过户不存在明显关系,只要赠与人清楚赠与房屋行为的后果,自愿将房屋赠与给受赠人的,那么双方依法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自合同签订时起就是有效的。不管赠与房屋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未过户的,工作太忙也好,忘记了也罢,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双方都应当如约履行房屋赠与合同。

这里所说的有效,一般仅指房屋赠与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房屋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法律对赠与房屋等不动产有特殊的规定,只有在赠与房屋办理了过户手续后,将房屋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赠与房屋的权利才全部转移给受赠人,双方依法订立的房屋赠与合同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赠与人不能在反悔收回赠与房屋。否则,尽管双方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成立,但是赠与人实质上还是赠与房屋的主人,赠与人可以随时要求撤销房屋赠与合同,收回房屋。

需要注意的是,赠与房屋未过户,但只要赠与合同未被赠与人撤销或被依法撤销的,赠与合同就一直有效,对赠与人及受赠人都具有约束力,即使赠与人不幸死亡,受赠人也可以根据房屋赠与合同,要求赠与人的继承人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赠房屋未过户,赠与人反悔造成损失需担责

如果赠与房屋未过户,因赠与人单方反悔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予以赔偿损失。尤其是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是不允许赠与人悔约的,一旦赠与人反悔,受赠人可以委托律师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赠与人继续履行房屋赠与合同继续送房,或要求赠与人赔偿相应的财产损失。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需要赠与人通知受赠人,并在一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赠与房屋未过户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有效性,只要赠与人清楚赠与行为的后果,并自愿将房屋赠与给受赠人,双方签订的赠与合同即有效。赠与人如若反悔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承担相应责任。特别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悔约,受赠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赠与人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文档

赠与合同撤销相关法律规定

赠与合同的撤销及赠与房屋未过户的有效性问题:赠与合同可通过通知受赠人撤销,法定撤销情形要在一年内行使;赠与房屋未过户,只要赠与人清楚赠与后果,赠与合同有效,但房屋权利需过户;未过户的赠与合同仍有效,赠与人不能反悔,否则需赔偿损失;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允许赠与人悔约,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履行或赔偿损失。法律分析;一、怎样办理赠与合同的撤销。民法典规定,赠与人行使撤销撤销权的,撤销赠与合同时要通知受赠人,受赠人收到通知后,赠与合同撤销。如果是出现法定撤销情形的,赠与人要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