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公益诉讼的审判对象主要包括两个,一个是针对个人、企业等,一个是行政机关,具体划分又可以分为个人、企业、社会团体以及行政机关等,但主要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一、民办非企业是属于民营企业吗
民办非企业不一定就属于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在我国现行下,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基金会一样,其实质均为民间组织的一种形式。民营企业可以是民间的团体办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就是非营利性企业,比如基金会组织、公益组织。
二、行政公益诉讼前程序
行政公益诉讼前程序是指发现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当地的检察机关在提起民事公益的诉讼请求前,应该要督促法律规定的相关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根据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三、纳税人能否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纳税人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依法向起诉;而人民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但要先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行政机关不依法按其建议履职的,再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五十,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提起诉讼,人民应当依法受理。
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