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我国财产继承的两种方式。在无遗嘱情况下,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分配遗产。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权利义务与父母子女间相同。遗嘱继承则按照遗嘱规定进行继承。继母有权利继承,但需遵循遗嘱规定。
法律分析
继母有权利继承,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
在我国,财产继承制度中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主要的继承方式。被继承人死亡以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遗赠及遗赠扶养协议的,或者是遗嘱、遗赠及遗赠扶养协议依法不能认定的,适用法定继承。所谓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来分配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这种继承只是在没有遗嘱时发生法律效力,故又称无遗嘱继承。
适用法定继承就必须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义务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同于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结语
根据我国的财产继承制度,继母在继承方面享有合法权利,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了遗嘱,继承将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在无遗嘱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即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义务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继承顺序及继承人的身份将得到明确的规范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