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复议机关对申请复议的,都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做出决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3 02:02:49
文档

复议机关对申请复议的,都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做出决定

一、复议机关对申请复议的,都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做出决定吗。不是的,对于行政复议的申请,复议机关需要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二、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哪些。(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推荐度:
导读一、复议机关对申请复议的,都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做出决定吗。不是的,对于行政复议的申请,复议机关需要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二、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哪些。(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一、复议机关对申请复议的,都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做出决定吗?

不是的,对于行政复议的申请,复议机关需要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三、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

综上所述,对于民事主体提出来的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的审查时间是受法律的。一般复议机关作出了复议决定以后都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仍然有争议,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后的15天内向起诉。

文档

复议机关对申请复议的,都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做出决定

一、复议机关对申请复议的,都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做出决定吗。不是的,对于行政复议的申请,复议机关需要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二、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哪些。(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